第39章第三十四章(1)
来不及了,这次我跳得比仔熊更快,左手匕首交右手,步法蕴劲,一侧腰抖腕,全力将最后一样武器飞刺向仔熊后颈弱处,但是仔熊猛地一甩头,避开匕首,怒吼着向我扑上。
妈呀,小时候我还在马戏团看过狗熊骑自行车、摩托车、吹口琴呢,鼓掌鼓得可欢了,也算跟棕熊的亲戚有点交流吧,敢情它还真吃我啊!
我跑不动了,下意识闭紧双眼,耳边只听的“砰”的一声巨响,仔熊“啊呜”极嚎一声,一阵扑通响动,安静下来。
“喂,你没事吧?”十四阿哥冲上来拉住我,扳着我的头前后左右检查。
“我有事……头昏……”我睁开眼,一眼见着眼前地下仔熊被炸丸轰掉大半个头颅的血淋淋尸体,差点就要吐了,晃悠悠避开十四阿哥的手,不用去找十八阿哥,他已经一扑扑到我怀里,抱着我,手指一旁高地叫道:“小年子你看,是皇阿玛!”
我随之环视了一圈,岂止高地,四周或高或低峭壁上黑鸦鸦地都到满了全副武装的人,其他皇阿哥们,蒙古王公、太吉们、武将侍卫们,全到了——这些人早干什么吃去了?拍黑社会电影啊?警察永远最后一个到场?
但所有人中,最显眼的还是骑着御马的康熙,他手中的长枪兀自冒着青烟,就像天神一样威风凛凛,而他策马过来,略略低脸俯视我的那个样子,OHMYGOD!MYSUN!
此时此刻,只有一句话能表达我激动的心情:你是电,你是光,你是唯一的神话,YOUAREMYSUPERSTAR!
距离我第一次在御花园见到康熙,已经有大半年了,我有种奇妙的感觉:我和康熙的一切联系是因十八阿哥而起。
而康熙至今对我而言,仍是最琢磨不透的人,他的眼睛,深过最深的海。
但很快的,我意识到自己注视康熙太久、已经超过了被允许的范围时,于是我垂下头。
四周很静,只有风声很响,没有人敢抢在康熙之前说话,除了十八阿哥:“小年子,你刚才对熊唱的是什么?你一唱,熊就不动了,真厉害!你会念咒吗?”
我叩首答道:“回皇上,回十八阿哥,奴才不会念咒,奴才只是在唱拜熊歌。”
十八阿哥奇道:“拜熊歌?”
我的冷汗涔涔而下,降音唱了一遍:“熊爷爷——熊奶奶——对不起,不是我们要请你——是乌鸦老贼要吃你——”
这种词套在《我的太阳》唱出来,杀伤力可想而知,听者无不发笑。
十八阿哥捧肚道:“这词儿和你刚才唱的不太像啊?”
可怜我早饭还没吃呢,实在黔驴技穷,心力交悴,又叩了个首以拖延时间,正想着格记死透了,十八阿哥忽然自问自答:“哦!我知道了!你之所以唱歌都跑调了、词也记不明白了,一定是害怕对不对?”
一点不夸张的说,我现在真的很怕很怕,没给熊揍死,眼看要被十八阿哥玩死了,这小肉包子脸怎么如此亢奋?老盯着我采访干嘛?万一赶明儿不管谁猎熊都拉我去唱个歌先,那我还不如直接拿根绳子上吊干净。
十八阿哥才说到这里,康熙当真下马朝我走近一步。
“小年子!”十八阿哥真正诲人不倦,竟一把上来搂住我脖子,贴耳说给我一人听,“你不用怕!等我很快长大,我保护你!我也能像十三阿哥一样只用拳头就捶死一只大老虎!”
我倒是第一次听说十三阿哥打死过一只老虎,好极了,十三阿哥是武松转世,那么边个是林冲大哥?边个又是潘金莲?
十八阿哥的身子忽重了一重,我及时抱住他,侧光下,他脸上漾着昏暧的光晕,微嘟着唇,十足一名小小安琪儿。
这年纪的小孩子,说睡就睡,也是常事,何况他也真是累极了,十四阿哥欠身从我手里接过他,亲自抱送过随驾御医那边给他包裹脚伤。
我手上一松,这才觉出膝盖跪得发麻,康熙的黄缎面靴子就在我眼前,似乎没有移动过位置,而他的声音缥缈得就像从天上传过来一样:“十三阿哥,把你挖出的熊胆赏给小年。”
我足足用了三个晚上才勉强将那些人把熊皮剥下来,把熊的五脏掛在树上,让乌鸦来吃、让寒风来吹的恐怖景象驱出噩梦,但我依然一睁眼就浮现十三阿哥取一碗水来,剖开金黄色熊胆,令点滴入水,逞一条线在水中运转如飞,再持碗喂我喝下的情景。
貌似当时在场的很多人还很羡慕我有此“殊荣”,因为据说第一碗熊胆汁只有皇上才可以喝。
我的确太荣幸了,快荣幸“死”了。
有生之年,我不会再碰荤腥,哪怕因此每天早上起来犯低血糖毛病我也在所不惜。
事实上,由于熊战第二天清晨,康熙的主力队伍就拔营往北开去,晕车、缺乏睡眠加上营养不足,没几天我就又瘦了一把,然而雪上加霜的是,十八阿哥比我先病倒了。
八月初八,大队开至永安拜昂阿地方行宫,十八阿哥突发“大嘴巴病”。
因十八阿哥猎熊之后,连着几日夜惊症发作严重,这一段路程都是康熙亲自带着他一同起居。
而我有名晕车狂人,为防着冲突圣驾,十八阿哥身边伺候人只有方公公跟着过去,反正康熙那边人才济济,不缺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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