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的摇晃里,车夫勒住缰绳,马车在乡间的麻石路面上慢慢停下,路边,乔装成农夫的护卫转过头来,用沉默的眼神向主人报告一切正常。之后,一位身披大氅,用风帽和面巾将自己掩饰起来的男子步下马车,他先打量了一下四周的地形,才向旁边的房舍走去,一双铮亮的高筒马靴轻柔踩在路面上,没有响声。
进到门厅里,男子才取下风帽和面巾,露出了清秀俊俏的面目,手脚麻利的侍从接过他解下的大氅,净手的金盆、拭面的毛巾、润喉的饮料一样接着一样上来,另有侍从匍匐在地,仔细的清理马靴上的灰尘,男子无可奈何的苦笑了一下,任由侍从们服侍。
“不太习惯吗?”进了大厅之后,坐在壁炉边的主人站了起来,“赫本公爵?”
“还好。”斯维斯·赫本礼节性的点点头,“晚安,主祭大人。”
“身为上位者,理所当然应该享受与身份相符的待遇,贵族之所以被称为贵族,并不仅是贵族的付出更多一些,还有生活的优越。”主祭走到酒柜边,拿出水晶酒杯为客人斟酒,“虽然也不可避免的助长了荒淫奢侈的风气,但对普通人来说,这种生活方式正是他们努力奋斗的目标。各国每年的新进贵族不在少数,哪怕只能在百人的新进贵族里让我们筛选出一名精英,对我们的事业都是有帮助的。”
“这点我当然明白。”斯维斯·赫本接过了酒杯,“我一直不明白的倒是主祭大人的选择,大人已经做到魔殿主祭的官职,为什么还会参与一个秘密结社?我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解释。”
“如果是其他人问我,我会沉默,因为保持适当的神秘感对结社首脑很有好处,但公爵阁下却是一位不会被神秘感迷惑的人。”主祭今天的心情似乎很不惜的样子,微笑着说:“请坐,我的先生,我会为你解释这个疑问。”
“这是一个故事,你这样的人必定不会相信魔殿那种关于我的公开宣传,说我出身于普通人家,不过是为无数平民子弟编织一个梦想罢了,我们姑且把这当做是善意的宣传好了。”宾主落坐之后,主祭看着壁炉里的橘红色火焰,轻抿了一口红酒,“我出身于突蓝帝国的一个贵族家庭,家族庞大显赫,为了自我保护,在家族会议上,长辈们决定让我进魔殿当见习祭司,主要原因是因为我性格最坚韧,长了一张坚毅的脸,而那一年,我才十二岁。”
“做一个祭司是很辛苦的,因为魔殿与世俗是两个世界,世俗的一切权力在这里都要低头,即便是有强大的财力,也找不到门路送出去,做祭司想出头,早期全靠自己。”主祭叹了口气,“在一般权贵眼里,穿金袍的祭司是一群可怕的自利小人,但他们不知道,越是地位低下的祭司阶层,其权力斗争越是可怕和黑暗。学院祭司中的自杀率和他杀率是一般贵族不可想像的,我那一期两百人,到毕业时仅剩三十二个人,天资好的、心机深的、长得俊俏的、性格强硬的、糊里糊涂的,一个个都死了。这些人,无一不是有背景的贵族子弟。”
就算已经见惯了权力斗争,斯维斯·赫本在听到这样血腥的事情时,还是感到很惊讶,这机率已经远远超过了激烈的战争。
“熬,一直熬到从学院出来,当上一个小魔殿祭司,不靠钱财、不靠装傻、不靠屁股,我得到了委派书。”主祭向公爵举起酒杯,得意的晃晃,“我新的起点,是领五名灰领祭司、五名见习祭司、一名书记祭司、二十个卫士和三万四千九百一十六位信民。”
“这个时候,应该可以缓一口气了。”公爵回答,“至少会减轻一些压力。”
“对一个胸无大志的人来说,压力是少了,只要让上面满意、下面不出事就好。”主祭大人苦笑了,“但在另一方面,情势却更加危急,家族的生存压力最重要,自己还得向上爬。向上爬,就得把数十名跟我同样身份的祭司踩在脚下,一个不好就是引火烧身的结局。”
“我理解。”公爵点点头,“祭司的地位不是世袭,争夺极为激烈。”
“对于一些知根知底,会在将来威胁自己生存的人,怎么能让他们继续存在呢?所以,虽然心里非常难过,有些事情还是要去做,不能有半点犹豫。”主祭的声音低沉下未,“我一直用‘成大事者不拘小节’的格言来安慰自己,总想着当自己有一天攀上权力顶峰的时候,会结束这样的悲剧……每天,我都在救赎别人,但有谁知道,我才是真正需要被救赎的人?知道为什么我被称为有史以来最幸运的金袍祭司吗?”
斯维斯·赫本回答,“因为大人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一位金袍祭司。”
“也有这个原因。”主祭点点头,“不过对于我而言,我的幸运之处在于我心狠手辣,因为这样,所以我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当上艾里纳帝国大魔殿的助理祭司,在这一任上,我遇到当时的金袍主祭,从而被破格提拔,追赶上了一个时代。”
“追赶上了一个时代?”公爵想了想,“大人所处的时代,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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