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众人要顺着一条看起来很狭窄很荒凉的小路进入那片在某一处存在迷魂谷的大山时,戚慕风伸手了拦住了众人:“诸位,我们面前的这一大片山都属于天濛山,而迷魂谷就在天濛山的某一处。不过在进山之前,我们必须服用一种辟瘴丹,现在虽然是春天,还不是山中瘴气最浓郁的时节,但是还是小心为妙。”说着,他给戚荣递了一个眼色。
戚荣从一个城主卫队成员的肩上解下了一个背篓,打开,里面都是比拇指大不太多的小瓷瓶,然后一一发给了所有人,正好一个人一个瓷瓶,不多也不少。
在分发辟瘴丹的过程中,戚荣做了说明:“这些辟瘴丹是城主专门找大夫配制的,对解除瘴毒有奇效。待会大家进山的时候,每一个人先吞服一颗。每一颗辟瘴丹可以保证一个人六个时辰内不会被瘴气侵扰,每个瓶子一种有十颗辟瘴丹,所以大家进山之后一定要抓紧时间,因为我们只要五天的时间。”
拿到小瓷瓶后,众人都纷纷打开了瓶盖,向外一倒,是一颗颗小指尖大的红色药丸,味道微微有些辛辣,有些冲鼻子。
看见众人有些犹豫,戚慕风率先将一颗辟瘴丹丢入了口中,其他人有了他做榜样后,也纷纷效仿,先后吞下了辟瘴丹。
戚慕风看见众人都吃下了辟瘴丹,特别看见孟翔和严实也吃下去了,他的眼中掠过了一丝得意之色,不过那丝得色马上就隐没了,然后一挥手,带着众人率先走入了天濛山的迷雾之中。
孟翔看着戚慕风的背影,眼底寒光一闪,也跟着走入了迷雾之中。就在众人被迷雾中一种刺鼻的腥臭味道刺激得纷纷打喷嚏的时候,他和严实将手都捂住了嘴巴。当他们的手从嘴上拿下来的时候,掌心都多了一颗红色的小药丸,正是他们刚刚吞下去的辟瘴丹。
孟翔和严实走在了队伍的中间,不快也不慢,其实他们是一直在观察戚慕风,他们发现他似乎对天濛山中的路线很熟悉,转弯过河,毫不停顿。
不知不觉间,众人已经向前走了大约两个小时了。也不知道天濛山是不是真像戚慕风所说的有瘴气,这么长时间了,他们居然没有遇到一只野兽,甚至是一只虫子也没有发现,这不禁让一些人放松了警惕。
很多时候,危险往往就出现在人们放松警惕的时候,就在众人走进一条大约两丈来宽的峡谷不久,队伍中突然有人毫无征兆地摔倒了,脸上笼罩一层黑气,嘴巴和鼻孔中都流出了紫黑色的血液。
队伍中立刻起了一阵骚乱,不过所幸城主卫队的成员大多数都是从狩猎高手中挑选的,心理素质还是挺好的,很快就恢复了镇定,并且对伤者进行了处置。
结果很失望,三个倒地的人已经没有救了。不过负责检查的人很厉害,他们在戚慕风和戚荣赶过来之前就找到了致命伤,两个比针尖大不了多少的小洞,在脚踝上。
当然了,那两个小洞是不会要了一个人的命的,关键是那个弄出这两个小洞的东西,是它用毒毒死了他们。
经过一番寻找,并没有找到杀死那三个人的真凶,所以戚慕风和戚荣只能够让众人加强戒备的同时,提高速度,争取早一点通过峡谷。
但是那个杀手似乎并不满足就杀死三个人,队伍刚刚向前走出不到二里地,又向后有五个人倒地死去,情况和之前的三个人一模一样。
这下子队伍中有些人真的慌了,如果和凶手直面相对,哪怕人死的再多一些,他们也不会惶恐,但是这种无形无踪的凶手确实让他们忍不住胆战心寒。
在戚荣安抚众人的时候,戚慕风走到了孟翔的面前,看着他,沉声说道:“孟翔,你是我爹重金招聘的客卿。现在我们遇到了困难,你总该出手了吧?要知道我们城主府可不养酒囊饭袋。”
孟翔毫不生气,淡淡地说道:“城主任命我为客卿那是抬举我!对于这种无形无踪的凶手,我也从来没有见过。至于能不能够抓住它,就只有尽人事而听天命了。”
“孟翔,你……”
孟翔抬起头了,淡淡地看着戚慕风,说道:“戚公子,我要是你就会让大家快一点通过这条山谷,而不是在这里说废话。”
“哼!孟翔,在通过这条峡谷之前,你如果找不出凶手,回去之后,我一定让父亲剥夺你客卿的职位。”戚慕风讨了一个没趣,拂袖而去。
孟翔看着戚慕风的背影,微微地摇了摇头:比他老子戚长征来,他还是太嫩了。自从听说戚长征有意将铁紫云许配给他之后,他就将他当作了情敌,处处针对于他,真是白费了他老子的一番苦心。
队伍又向前走了大约一里地,孟翔突然抬起脚将走在他前面的一个城主护卫队的成员踢出了数丈之远,几乎将走在前面的戚慕风砸到了在地。
戚慕风狠狠地给了那个撞到他的人一个嘴巴,怒气冲冲地来到了孟翔的面前,厉声喝道:“姓孟的,有你这么做客卿的吗?居然敢袭击主人?你信不信我现在就杀了你?”
“戚公子,我提醒一句,我是你父亲任命的客卿,不是你们戚家的奴才。还有,下一次发难之前,请搞清楚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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