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白领侦到区分局去看了那具尸体,想等检验的结果。这个案子还没转到市局去,现在由区分局处理。因为她在现场,所以一些例如口供之类的事情也需要她来参与,本来口供一类的东西需要警员自己出去跑,她为了同事们工作方便点,就自己主动去了。
虽然多日没有办出什么大案子,但是白警官的威名还是残存的,她以前在九华区分局干过一段时间,许多人她都认识,当初那个让她声名大噪的案子,还就是在区分局的时候办的。区分局的气氛没有市局严肃,因为是基层,所以大家干的活儿都差不多,一起说说笑笑的很亲切,白领侦走回来,就有一种很奇异的怀旧感,那从大门到办公室的雪白的墙壁上,仿佛印着她已经逝去的青春。
白领侦走到自己以前的办公室,那里已经换了人,老同事调走了几个,不过现在在的这个人她也认得。这里恰好也是处理这次这个案子的办公室,一个男警员坐在电脑前吃盒饭,一边盯着电脑屏幕看,听到白领侦敲门,就抬起头来跟她打招呼。
“看什么呢?看案子吗?”白领侦微笑着走进去和他打招呼。
“是啊,看照片呢。这凶手处理得太干净了,我啥也没看出来!”那警员放下手里的盒饭跟她说。
白领侦走到他身边,看见电脑上是那具尸体坐在垃圾桶里面,望着天空的照片,两个眼睛很圆,很亮。她从来没有见过死人的眼睛这么亮的,这个孩子要是活着,眼睛一定很漂亮。
男警员盯着电脑仔细看,一筹莫展的样子。白领侦看他没什么进展,就按着自己的思路来提醒了两句。
“处理得干净不一定代表没有线索。有时候太干净了反而是一种线索。真正难办的是看上去好像很多破绽,其实查起来却无从下手的案子。”白领侦道,“这个案子其实不难,所有变态杀人案都会留下心理学上的线索。”
“照你这么说,这个案子其实很好查?”那男警员问。
“是啊,比方说你看这个人的伤口,虽然现在还没有开始尸检,但是我也能看得出来,你不觉得这个伤口有点太过整齐了么?什么人、什么工具才能造成这么整齐的伤口?”
那警员抬着头想了想,说:“你是说……医生?”
“接近了,应该是临床外科手术医生。这种伤口这么整齐,必须是经过训练的医生才能做出来。而且,我翻过他的伤口,这个人切得很讲究,皮肤和肌肉还有血管,是一层层分开切的,这种习惯只有外科手术医生才有,也只有这样的手法,才能决定血液的流速。普通的杀手只会一刀毙命,绝对不会做到这个地步。
“还有,普通的杀手,在咽喉割上一刀就足够致人死亡了,这个凶手却在死者的腿部大动脉也割了一个同样的伤口,说明他的目的并不是要杀死这个人,而是放掉他的血,很可能凶手是需要用他的血来达到某种目的,而死亡只是取血所附带的后果。”白领侦说。
“一个人身体里的血至少是三四千ML吧,凶手要这么多血来干什么用呢?”
“不知道啊,所以我才说那是‘变态杀人案’,那些变态才会拿人的血液来做什么奇怪的祭祀啊,甚至会存起来当饮料,觉得喝了这个能升仙什么的。
“还有,你看这个人死的时候眼睛睁大那么大,他一定是醒着被人放的血,但是他的身体上一点伤痕都没有,说明这个人没有被捆绑,也没有挣扎过。你觉得凶手会用什么方法?”
“这……受害人醒着,但是凶手又没有对他进行捆绑,身上也没有伤痕,一定有什么别的方法让他动弹不得,迷药?不对呀,迷药他不晕过去了?那要用什么……”男警员百思不得其解。
白领侦看他迟迟想不出来,便笑着解释道:“别忘了我们认为凶手是医生,既然是医生,要弄到麻醉药就不是一件难事,更何况这是个外科手术医生!他一定也精通麻醉,所以才能够做到既能保持受害人的意识清醒,又能让他无法动弹。”
因为白领侦有个当医生的男朋友,所以她对这些事情非常了解,一个麻醉师对麻药计量的掌握要精准到这个地步是非常难的,但是周溯游就能够把病人醒来的时间控制到秒。他的周围也有这样技术高超的医生,别说,市第三人民医院真的是卧虎藏龙高手如云。
“所以,基本上我已经肯定这个凶手是个医生,而且是技术非常高超的外科医生。咱们只需要把全市所有技术精湛的外科医生都找出来,在调查他们昨天身在何处,有没有作案时间,有没有不在场证明,这个案子就能够真相大白了。”白领侦拍拍那警员的肩膀说。
有时候白领侦自己没办法感觉到自己推理很清晰,这就好像一个人没办法闻到自己的口臭一样,这种事只有说出来给别人听,并且跟人家的思维速度比较之后才能得出结论,平时在市局她都是一个人办案,最多和林杰商量一下,林杰也是个聪明人,和他在一起根本没有优越感。现在跟这个警员在一起,她就像是老师教学生一样。
可能也是因为这个案子刚好碰到她的领地里来了,若是她没有个当外科医生的男朋友,也不会对这些事情如此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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