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鲜装的海参是他装在背包里带过来的,和他儿子的吸管杯挤在一起。吃掉这些海参,背包能轻一半。
为什么非得带这么多,当然因为好吃了。
兰泽把小麦赶起来,拿过他的椅子,两把椅子并排放,铺上桌布。把三个娃娃放到椅子上,让他们手扶靠背站着。自己取筷子夹了一块海参,尝了。点头:“大东是个好地方。”
海参烧得简单。但食材好,好吃。
小麦也伸筷子夹了一块。点头:“嗯,大东是个好地方。”
“大东确实是个好地方。”霄霄紧挨着三个孩子站定了。给孩子们的小钢碗里捡吃的。
这几年,没有豆子表演吃虫子,没有杰出的氛围营造者张一点营造美食气氛,没有小米用简陋的食材秀手艺,地面上的兄弟两人也少了观众,吃饭表演继续不下去。他们吃饭都不香了。
到了现在。很显然,家族历史又进入了新的阶段。
霄霄忙着喂饱三个儿子,自己吃得漫不经心。
小麦倒是自顾自吃得非常愉快。兰泽所有活着的孩子中,他就是长子。
“你现在清闲了?”
“爸,”小麦没回答。“你要是再想接兰纾出来,起码得到他们适应期结束。那时候也该过年了。”
“他能适应吗?”兰泽莫名忧虑。
“怎么可能有问题。”小麦笑了,“棱角都打磨的差不多了。除了可能有点想我和狗,应该没别的问题。”
“希望没问题。”
“但我是真想他啊。遛狗,打饭,洗衣服,擦地。都是一把好手。又要我自己来了,真有点不习惯呢。”
老父亲震惊了:“你是有多懒啊!”
“我教会他的呀!”小麦理所当然地说。
“我还教会你了呢!”
“所以,你不开心了揍我,我保证不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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